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