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824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