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假處份抗告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