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