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【擔心針孔而申請退費,退費文件可以直接簽嗎?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