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辯護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