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