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21.824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