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原告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事件】,經最高法院駁回對方之上訴,勝訴定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