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