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剩餘財產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我方僅需要每月給付扶養費用6,250元予未成年,雙方財產各歸其所有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