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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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