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