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