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