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55.42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