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