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】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2,859元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