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程款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