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