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返還生財器具等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