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