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車禍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