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