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