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