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肆仟伍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