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