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