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#詐欺 #洗錢 #騙錢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