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