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】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2,859元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