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