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答辯【返還借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