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辯護【少年強盜等案件】,順利爭取裁定保護管束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