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