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