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予以免除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判新臺幣41萬7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