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三審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發回二審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