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