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返還借款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