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工程款仲裁案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