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】,被告判刑2年8個月;另4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