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履行協議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