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獲部分免償還勝訴判決。
【擔心針孔而申請退費,退費文件可以直接簽嗎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