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竊盜砂石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獲判參仟伍佰萬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