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加重詐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改判較輕之有期徒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害原告貞操權】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