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案件】,獲緩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