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秘密等事件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壹仟貳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