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【成功案例:給付扶養費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